各科研單元:
科技部近日發布了《科技部關于發布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戰略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等重點專項2023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國科發資〔2023〕45號)和《科技部關于發布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循環經濟關鍵技術與裝備”等重點專項2023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國科發資〔2023〕53號),詳見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國科管系統”)通知:
專項名稱 |
國科管系統通知鏈接 |
戰略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 |
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30424/5191.html |
大氣與土壤、地下水污染綜合治理 |
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30424/5191.html |
循環經濟關鍵技術與裝備 |
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30424/5192.html |
生育健康及婦女兒童健康保障 |
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30424/5192.html |
診療裝備與生物醫用材料 |
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30424/5192.html |
為做好下一步專項項目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組織申報工作流程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申報過程分為預申報、正式申報兩個環節,具體工作流程如下。
1.預申報階段。填寫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項目預申報書,詳細說明申報項目的目標和指標,簡要說明創新思路、技術路線和研究基礎。從指南發布日到預申報書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2.正式申報階段。對于通過首輪評審和直接進入答辯評審的項目申請,通過國科管系統填寫并提交項目正式申報書,正式申報書受理時間為30天。
二、申報資格要求
1.申報單位同一個項目只能通過單個推薦單位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申報項目受理后,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2.項目(課題)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
3.青年科學家項目負責人應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男性應為 38 周歲以下(198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女性應為 40周歲以下(198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原則上團隊其他參與人員年齡要求同上。
4.參與重點專項實施方案或本年度項目指南編制的專家,原則上不能申報該重點專項項目(課題)。
5.申報“戰略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循環經濟關鍵技術與裝備”重點專項的項目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應為中國大陸境內注冊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等(以下簡稱內地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時間為2022年6月30日前,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國家機關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
6.申報“大氣與土壤、地下水污染綜合治理”、“生育健康及婦女兒童健康保障”、“診療裝備與生物醫用材料”重點專項的項目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應為內地單位,或由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科技合作委員會協商確定的港澳科研單位(名單見官網通知或聯系科發處)。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時間為2022年6月30日前,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國家機關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
具體申報要求詳見各專項申報指南,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限項要求
1. 項目(課題)負責人限申報1個項目(課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的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項目(課題),課題負責人可參與申報項目(課題)。
2. 項目(課題)負責人、項目骨干的申報項目(課題)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一重大項目在研項目(課題)總數不得超過2個。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一重大項目的在研項目(課題)負責人和項目骨干不得因申報新項目而退出在研項目;退出項目研發團隊后,在原項目執行期內原則上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新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
3. 涉及與“政府間國際科技創新合作”“戰略性科技創新合作”2個重點專項項目查重時,對于中央財政專項資金預算不超過400萬元的“政府間國際科技創新合作”重點專項項目、中央財政專項資金預算不超過400萬元的“戰略性科技創新合作”重點專項港澳臺項目,與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其他重點專項項目(課題)互不限項,但其他重點專項項目的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得參與申報此類不限項項目。
4. 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部分項目實施聯合查重。對于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的項目(課題)負責人,需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限項目負責人和課題負責人)、基礎科學中心項目(限學術帶頭人和骨干成員)、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限部門推薦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具有高級職稱的主要參與者)實施聯合限項,科研人員同期申報和在研的項目(課題)數原則上不得超過2項,但國家重點研發計劃中的青年科學家項目、科技型中小企業項目、國際合作類項目3類項目不在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聯合限項范圍內。
5. 項目任務書執行期(包括延期后的執行期)到2023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不在限項范圍內。(此條以具體指南要求為準)
四、項目管理改革舉措
關于青年科學家項目。根據領域和專項特點,采取專設青年科學家項目或項目下專設青年科學家課題等多種方式。青年科學家項目不要求對指南內容全覆蓋,不下設課題,原則上不再組織預算評估,鼓勵青年科學家大膽探索更具創新性和顛覆性的新方法、新路徑,更好服務于專項總體目標的實現。
關于部省聯動。部分專項任務將結合國家重大戰略部署和區域產業發展重大需求,采取部省聯動方式實施,由部門和地方共同凝練需求、聯合投入、協同管理,地方出臺專門政策承接項目成果,在項目組織實施中一體化推動重大科技成果產出和落地轉化。
五、申報時間和要求
請各科研單元按要求通過國科管系統進行網上填報(http://service.most.gov.cn)。專業機構將以網上填報的申報書作為后續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申報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
國科管系統技術咨詢電話:010-58882999;
國科管系統技術咨詢郵箱:program@istic.ac.cn)。
從2022年開始,科技部申報指南文本要求不得網上轉載發布,申報人可以自行登錄國科管系統(https://service.most.gov.cn/)-公示公開-申報指南下載,或者聯系科技促進發展處獲取。
1.國科管系統網上填報預申報書時間:2023年5月15日8:00至6月15日16:00;
2.《申報意向調查表》(附件1)發送至科發處時間:2023年5月5日17:00前;
3.相關協議和承諾蓋章,需提供《科研項目合同(申請)審批表》(附件2)。
科發處聯系人:楊林 張金
Email:lyang@iim.ac.cn
聯系電話:65591771
附件2:中科院合肥研究院一般科研項目合同(申請)審批表.docx
科技促進發展處
2023年4月27日